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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生态环境部门率先开展环境信用评价

2022-11-07

  近日,厦门市召开首个“营商环境日”,并在当天揭晓了2022年度厦门“十佳”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企业环保信用监管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创新做法名列其中。

  据悉,为促进企业规范合法运营,提升环境综合监管水平,推动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近年来厦门生态环境部门坚持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在福建省率先启动实施环境信用评价,目前参评企业已达2887家次。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一项全新工作。”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这一创新做法主要突出围绕市场主体,以深化环保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通过督促企业改进环境行为、引导公众参与企业环境监督等,使企业更加自觉地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期间,着眼“让自己清、使企业明”,着力保证评价顺利实施,厦门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建立组织架构、规范评价程序、扩大评价范围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围绕评价工作“谁参与、做什么、怎么做”等重点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范。同时,落实落细依规确定参评企业、科学实施综合评审、提升企业参与度、扩大参评企业数量等各项评价环节,并对评价结果实施严格核查,实现评价客观公正、评价结果真正体现企业环保形象。

  不仅如此,为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厦门市环境保护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完善环保红黑名单制度机制,明确重点关注对象的认定和实施;确定环保红黑名单及联合奖惩对象动态调整机制,截至目前已发布多批次环保红黑名单及联合奖惩对象,涉及企业数达898家次,并实现跨部门联合奖惩,推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效能发挥;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在环保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监察执法、环保专项资金管理、环保科技项目立项、环保评先创优等工作流程中,嵌入企业环境信用信息调用和信用状况审核环节,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的有效利用。

  此外,积极打造“评价结果+监管”组合拳,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逐步解决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合理问题。其中,积极支持环境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对环境信用状况不好的企业结合其失信行为类别和具体情节,从严审查其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加大执法监察频次,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并积极探索其他惩戒措施。

  例如,实施分类监管,对“环保诚信”与“环保良好”企业,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对“环保警示”“环保不良”企业,则纳入特殊污染源监管排污单位范围,增加检查频次;在审批分配各类专项资金、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评优评级、人员招录等活动前,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信用审查,并依据审查结果落实有关环保信用监管措施和实施跨部门联动监管;制定并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将环境信用等级作为重要指标,如根据环境评价结果,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诚信企业,在优化金融支持、强化评优推荐、实化政策帮扶、细化现场帮扶方面,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措施,让守信企业享受更多“信用红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做好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工作,厦门市生态环境局还建立环境信用等级动态修复机制,即在实施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后,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的信用等级也实施动态调整,对于因受到处罚而被评为“环保不良”或“环保警示”的企业,及时提醒在行政处罚决定满一年后,可再次参与信用评价,实现处罚指标得分修复。

  在一系列有力措施的推动下,目前厦门市已有95家次企业完成信用等级修复,消除了因“环保不良”或“环保警示”等级对企业权益的影响,有效扩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影响力,使更多企业树立起主动守法经营意识。

  “建立信用监管机制,推动环境信用建设。”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厦门在福建率先开展环境信用评价,是生态环境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守护生态文明、助力创建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体现,也是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吸引企业来厦投资兴业合法规范经营的一项创举,有助于为厦门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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