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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

2019-02-27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为路径,高效整合省内外、国内外各类资源和要素,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形成高效、智慧的供应链生态圈,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围绕有色、钢铁、建材、食品、医药、航空等特色优势产业及行业重点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供应链创新城市和领先企业。到2020年,力争有3-5个城市进入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8-10家企业进入全国供应链试点企业,1-2家企业成为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优势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进入全国中上水平,全省现代供应链发展的基础条件较为完善,区域融合与协调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形成覆盖我省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造现代农业供应链体系。

  1.推进农业产业组织体系创新。以水稻、水产、蔬菜、果业、茶叶、中药材、油茶等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涉农大型企业和组织采取股份制、合作制等形式,整合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资源,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深入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承包农户采用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融入农业供应链体系。(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充分利用“123+N”智慧农业平台,以列入农业农村部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省份为契机,大力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和“智慧农场”工程,加快集成各环节大数据,加快推进跨行业、跨领域的农业供应链公共信息服务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科技化、市场化和精准化水平。大力开展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重点引导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百县百园”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逐步应用物联网技术,共用江西农业物联网云平台,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水平,实现节本、降耗、增效、提质。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人才培训、普惠金融、物流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实现人才、信息、物流等资源共享。建设省、市、县三级农产品电商运营中心,推进益农信息社等农村电商模式覆盖全省大部分行政村,逐步提高以农业信息技术应用为核心的农业信息化综合水平。鼓励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同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开拓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农业担保公司提供供应链担保增信,支持供应链农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江西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补齐冷链物流发展短板。推广实施国家冷链物流各类标准,结合江西实际,加快冷链物流地方标准研制工作。鼓励企业及社会团体建立健全冷链物流标准体系,规范信息数据和接口,加快推广基于全球统一编码标识(GSI)的商品条码体系,推动托盘条码与商品条码、箱码、物流单元代码关联衔接,实现商品与集装单元源头信息绑定,沿供应链流转。依据各地农业生产和交通物流发展布局,结合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冷链需求,科学规划建设一批冷链物流园区、基地和中心,逐步建立覆盖全省主要农产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推动互联网与冷链物流行业融合发展,发展“互联网+冷链物流”,培育新型冷链物流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支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立冷链物流子平台或冷链物流独立模块,推动建立冷链物流大数据库,并逐步与全国农产品冷链流通监控平台、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城市配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完善全省追溯体系建设的规划标准体系和规章制度,建立基于供应链的重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针对蔬菜、水果、茶叶、生猪、家禽和淡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膳食食品、乳制品、预包装白酒、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等食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全部纳入追溯体系,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提高消费安全水平。重点引导江西省内附加值高、保质期长、包装较好的绿色有机农产品以及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四绿一红”茶叶、鄱阳湖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在全省推行可溯源标准化及其体系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打造现代制造供应链体系。

  1.推进供应链协同制造。在全省电子信息、航空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鼓励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开展供应链对接合作,打造网络化协同制造平台,建立和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推动协同设计、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实现产业上下游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生产周期和新品上市时间,提升生产制造企业的网络协作程度,降低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展服务型制造。以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为引领,深入推进全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行业影响大的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和平台,建设一批设计服务能力强、服务模式新的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基地、示范城市,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提供制造服务链融合利用、服务价值链协同等公共服务,推动制造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促进供应链高效协同、提质增效,提升制造产业价值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制造供应链可视化和智能化。推动感知技术在制造供应链关键节点的应用,促进全链条信息共享,实现供应链可视化。对接国家智能制造专项,打造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开展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试点示范,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争取一批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推进全省汽车、电子、食品、医药、建材、民爆、军工等行业供应链体系的智能化,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工厂、智慧物流等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提高敏捷制造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打造现代流通供应链体系。

  1.推动流通创新转型。复制推广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应用供应链理念和技术,推动城市核心商圈、大型批发市场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业态优势互补、客户资源共享、信息互联互通的体验式智慧商圈,推动实体零售店线上到线下(O2O)互动融合发展,推动重点物流企业采用物联网技术,建设智慧物流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大型批发、零售、物流企业发挥在各自流通供应链中的主导地位,整合供应链资源,打造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支持传统实体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供应链交易平台。鼓励住宿、餐饮、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完善供应链体系,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支持流通企业与供应商、生产商系统对接,建设流通与生产衔接的供应链协同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提高协同计划、自动预测和补货能力,构建跨界融合、共享共生的供应链商业生态圈。围绕冶金建材、矿产能源、装备制造、汽车、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基地,开展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试点示范。建设与制造业紧密配套的仓储配送设施和物流信息平台,完善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最终销售及回收的完整供应链服务,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供应链计划、采购物流、入场物流、交付物流、回收物流、供应链金融以及信息追溯等集成服务,提高供应链信息化水平。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等一批示范工程,扩大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增加企业数量,提高供给质量。举办“同线同标同质”企业与各类供应链平台专场推介对接会,扩大有效供给。(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南昌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引导传统批发市场、物流企业、物流园区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鼓励大型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整合现有弱小、分散的供应链资源,通过业务融合、流程再造、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技术水平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推动建立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研发设计、集中采购、组织生产、物流分销、终端管理、品牌营销等供应链服务,拓展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等功能,融通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实现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通过平台直接服务需求终端,减少流通环节和成本。(省商务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打造现代金融供应链体系。

  1.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完善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等信用信息交换共享。鼓励在赣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创新供应链融资产品,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积极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入平台并确认信息,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江西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审慎严谨的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对经营机构的贷前调查工作,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针对供应链不断发展的新技术、新模式、新格局,督促金融机构提高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鼓励依托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抵押、质押机制,推动保险机构服务供应链金融。(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商务厅、江西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打造绿色供应链体系。

  1.大力倡导绿色制造。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走绿色发展道路,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企业。强化供应链的绿色监管,认真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积极扶植绿色产业,鼓励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行政机关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环保产品、设备和设施,推动形成绿色制造和消费供应链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推行绿色流通。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大力宣传、普及绿色制造、绿色消费和清洁生产等知识,引导消费者选择绿色产品,推进衣、食、住、行等领域绿色化,引领生活方式转变,培育绿色消费市场。以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电子商务企业等为重点,创建一批集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企业,引导流通企业扩大绿色商品采购和销售,推行绿色包装和绿色物流,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推动绿色仓储发展,重点推广密集型货架系统、节能照明系统、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标准托盘循环共用、绿色包装技术等,建立绿色物流体系。(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逆向物流体系。鼓励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大力发展废弃物回收物流,建立废料处理物流系统。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点针对电器电子、汽车产品、轮胎、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优化逆向供应链节点布局,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分拣加工中心和末端回收网点,建设线上废弃物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促进产品回收和再制造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着力打造全球供应链体系。

  1.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加快形成全省“大十字”高铁格局,完善连接“一带一路”的铁路通道网络。加快推进“一干九支”机场建设,打造连接“一带一路”重点地区高效便捷的航空运输网络。强化铁海联运建设,形成我省与沿海主要港口联结的铁海联运快速班列网络化格局。稳定开行赣欧(亚)班列,提升班列数量和质量,推动班列与产业联动发展,打造高效便捷的国际货运走廊。深化航空及汽车制造、光伏新能源、轻工机械、有色金属、生物医药等产业对外合作。支持省内企业通过在地投资、股权并购等方式,快速拓展海外市场,引进先进技术和企业管理经验。强化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开展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参与全球资源配置。鼓励企业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海外运营中心等,建立产能协调的本地化供应链体系。(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全球供应链安全水平。支持企业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鼓励建立大型对外投资项目的国际性绿色供应链材料设备推荐目录,推进绿色采购,实施绿色信用评价,建立对外投资环境风险管理规范,引导企业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效对冲和规避风险。贯彻落实国家供应链安全计划,采用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机制,提升全球供应链风险防控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营造良好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政策环境。

  围绕全省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省级供应链创新网络,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创新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研发、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在投资审批、行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着力营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供应链相关的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支持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府监管、公共服务和信息共享平台,配合建立国家行业指数、经济运行、社会预警等指标体系。按照国家确定的供应链服务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行业分类,理顺行业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相关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外包相关政策条件的供应链服务企业,按现行规定享受相应支持政策。(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监管局、省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示范。

  做好已入选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的示范建设工作,鼓励支持更多城市和企业申报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试点并完善本地重点产业供应链支撑体系。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和重点产业集群,培育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重点提升企业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国际化、绿色化水平。打破行业、地域固化模式,建设一批跨行业、跨领域的供应链协同、交易和服务示范平台。(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供应链信用和监管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江西)和“信用中国(江西)”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健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商务、市场监管、金融、海关等部门和机构之间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构建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的新机制。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利用一体化信息平台,健全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机制,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和行业信用评估标准。引导应收账款债权人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报送债务人的付款信息,建立应收账款债务人及时还款约束机制,规范应收账款履约行为,优化商业信用环境。推进各类供应链平台有机对接,加强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做到信用评级、信用记录等信息在行业监督平台和“信用中国(江西)”网站全面公示和共享。创新供应链监管机制,整合供应链各环节涉及的市场准入、海关等政策,加强供应链风险管控,促进供应链健康稳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南昌海关、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

  开展供应链标准体系研究,加强供应链标准化需求分析,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供应链产品信息、数据采集、指标口径、交换接口、数据交易等关键共性标准的制定。加强行业间数据信息标准的兼容,促进供应链数据高效传输和交互。推动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流程标准化水平,推进供应链服务标准化,加强与上下游企业、国内外相关企业供应链标准的衔接,提高供应链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能力。鼓励社会团体组织市场主体共同制定实施行业内供应链各环节团体标准,提高行业供应链标准化水平。积极参与全球供应链标准制定,推进供应链标准国际化进程。(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供应链人才培育引进。

  支持我省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设置供应链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供应链专业人才。鼓励相关企业和专业机构加强供应链人才培训。鼓励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及继续教育基地举办高级研修班。鼓励省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结合自身科研特点和优势,扩大供应链方面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数量,鼓励全省各类性质单位招聘供应链专业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将供应链人才引进纳入高层次人才对接会、省校合作专项人才引聘等大型活动引才范围,用好活动平台资源,用足我省人才政策,做好供应链产业发展所需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引进工作。鼓励我省相关单位依托“双千计划”,加快引进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供应链人才,重点引进掌握关键技术、携带项目、能带动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探索建立科技转化和柔性引才联动互促引才工作新机制,依托海外高层次人才江西行、“海智惠赣鄱”等活动,柔性引进供应链高层次人才深入我省开展技术指导、技术攻关、教育培训和人才合作等。对引进的供应链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江西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落实子女入学、配偶安置、职称评聘等政策待遇,实施专家休假疗养制度。引进国际知名专家来赣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建设合作研究及技术工作,为我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国外智力支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

  推动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行业研究、数据统计、标准制修订和业务交流,提供供应链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与国内外供应链行业组织的交流合作,推动供应链专业资质相互认证,促进与国际接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跟踪服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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