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2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2019年水利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湘水函[2019]14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我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从业行为,2019年6月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上半年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在有关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通过“摇号”方式从全省26家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名录库中,按不小于10%的比例随机抽取3家检测单位。同时,在相应的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与省内3名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组成检查组。抽取结果为:
(一)随机抽取的检测单位
湖南通济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湖南顺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省科宏大坝监测中心有限公司
(二)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和质量检测专家
周铁桦 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执法证号:湘00001700022 )
黎 强 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执法证号:湘00001700116 )
丁 辉 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王丽新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田承宇 湖南腾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技能考核等方式开展检查活动,对检查对象的检测管理体系、检测行为、检测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具体检查,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记录和现场取证,做到公平公正、全程留痕。现根据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将依法公开此次检查结果(详见附件)。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被检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7月30日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省水利厅。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我厅将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