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31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
(2019年3月11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精神,顺应居民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进一步破解制约居民消费最直接、最突出、最迫切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推动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围绕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提出,把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为江西的首要战略。消费是最终需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拉动力,也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加快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挖掘国内市场潜力,实现经济由主要依靠投资拉动向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消费需求引领作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倒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有利于顺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对于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认真落实省委“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紧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顺应居民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把破除制约消费扩大和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消费体制机制创新,从供需两端发力,以消费升级引领供给创新,以供给提升创造消费新增长点,持续改善消费环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提供更持久、更强劲的动力支撑。
通过努力,推动消费生产循环更加顺畅,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消费总量稳步提升,消费结构持续优化,传统实物类消费提质扩容,服务消费占比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稳步提高,消费能力显著提升,消费领域基础设施不断健全,城乡居民消费差距进一步缩小;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市场监管不断加强,消费者维权机制不断完善,消费者满意程度不断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提升、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着力完善提升消费市场供给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培育壮大消费新增长点
紧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适应居民分层次多样性消费需求,进一步创新消费体制机制,切实满足基本消费,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大力培育新兴消费,不断激发潜在消费,培育壮大一批拉动力强的消费新增长点。
(一)提挡升级实物消费
1.提升吃穿用消费品质。加强引导、强化监督,确保市场主体提供安全放心、更高品质的吃穿用消费品。大力实施“优品”“兴市”“强商”“旺客”“捷运”五大行动,促进传统商贸消费提质扩容。支持南昌建设高标准现代消费商圈,加快完善高端消费产业链,打造中部地区消费中心城市。支持九江、赣州、上饶、景德镇、宜春等加快提升城市的消费品位和功能,打造立足省内、辐射周边的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南昌等地先行建设一批“智慧商圈(街区)”“智慧商店”。以时尚消费、美食消费等为重点,打造一批线上线下融合,集产品设计、展示、体验购物为一体的特色街区。推动闲置的传统商业综合体加快创新转型,通过改造提升推动形成一批高品位步行街。大力发展便利店、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鼓励建设社区生活中心。打造一批工贸型、农贸型、电商型和商旅文型特色商贸小镇,完善农村商贸点布局,提升商贸集聚水平。积极探索支持新型绿色及智能化家电产品销售、促进家电产品更新换代、支持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设备推广应用等的有效政策。
2.发展多层次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积极发展长期租赁市场,加快推进南昌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大力发展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结合实际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完善公租房分配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探索定向保障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行业困难职工住房需求的具体办法。推进公租房货币化补贴,不断扩大租赁补贴标准和保障范围。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着力优化居住环境,加强城市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大对城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无障碍通道、适老化家居环境、适老辅具等的支持力度,探索研究相关支持政策。
3.优化升级汽车消费。对接落实国家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打破品牌授权单一模式,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落实适用销售旧货的增值税政策。按规定放开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再制造再利用。继续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抓好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落实,研究出台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放宽新能源汽车出租市场准入条件,鼓励企业采取融资租赁、分时租赁、整车租赁等车辆共享模式,重点在城市公交、物流等领域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积极争取我省列入国家放开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深入推进赣州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建设,争取我省纳入国家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范围。探索研究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综合性能先进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等的支持政策。积极发展汽车赛事、汽车旅游、汽车文化等相关产业,深挖汽车后市场潜力。积极向国家争取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支持停车设施建设。
4.拓展提升信息消费。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江西工程,支持广电网络和电信网络升级改造。大力推进南昌、鹰潭5G试点,加快国家“03专项”在全省范围的转移转化,全面深化与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领军企业的战略合作。加快物联江西建设,打造一批数字经济基地。结合打造江西VR(虚拟现实)产业高地,积极推动VR技术与教育、文化、旅游、健康、商贸等产业跨界融合,丰富信息消费体验,拓展消费空间。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应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提升终端产品供给创新水平。支持企业加强核心技术研发,推动可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加强公共数字资源研发和开放共享,实现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相互融合应用。推动广播电视网由单一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网络向互联网和物联网相融合的下一代网络转型升级。
5.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支持企业加大对绿色产品研发、设计等投入,丰富节能节水产品、资源再生产品、环保产品等绿色消费品的供给。着力打造节能环保产业新增长点,加快培育一批省内骨干环保企业。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直销或与实体企业合作经营绿色产品和服务,深入开展二手产品在线交易,满足多样化绿色消费需求。推动“互联网+回收”模式创新,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协同发展。按国家部署,探索建立我省绿色消费积分制度。全面推动公共机构带头绿色消费,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和规模。引导流通企业扩大绿色商品采购和销售,支持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商场。
(二)提质扩容服务消费
1.发展壮大旅游消费。加快构建新型风景资源管理体制,推动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针对跨行政区域的景区,加快整合资源,理顺机制,实现统一规划开发、统一经营管理。大力推进18个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旅游业由“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优化全省红色旅游发展布局,推动井冈山、瑞金等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持续提升品质和服务水平。促进生态旅游品质提升,大力发展湖泊旅游、森林旅游、湿地旅游,积极开发生态观光、候鸟观赏、低空飞行等新业态。开展乡村旅游提质升级行动,加快打造一批江西省5A级乡村旅游点、旅游风情小镇。积极实施“引客入赣”计划,逐步放开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范围,加强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积极推动“会展+旅游”融合发展,引导旅游企业转型升级。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经济连锁型酒店,加快商务酒店、度假酒店、汽车旅馆等旅游接待设施建设,引导形成多元旅游住宿业态。优化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建设相关政策,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优先安排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确需新供的,用途按旅馆用地管理。进一步理顺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个性化、差异化出行价格机制。
2.创新提升文化消费。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和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大力引进扶持民营骨干文化企业,培育多层次文化消费供给主体。实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丰富数字创意内容供给,鼓励和引导文化产品数字化、网络化生产传播。深入推进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加快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景德镇御窑厂遗址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实施红色经典出版文化工程,推出一批红色文化研究成果。推进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做大做强汤显祖戏曲品牌,扎实推进采茶戏、赣剧等民间戏曲文化振兴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艺术精品巡演巡展力度,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广场举办艺术展览和演出活动。推广南昌、新余扩大文化消费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江西省博物馆、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江西省美术馆等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建设。
3.挖掘体育消费潜力。按照国家部署,探索建立多部门对商业性和群众性大型赛事活动联合“一站式”服务机制。大力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国际国内高水平体育赛事,打造环鄱阳湖国际自行车大赛、江西网球公开赛、玉山中式台球锦标赛、全国农耕健身大赛等一批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积极推进体育赛事制播分离。引入体育赛事转播竞争机制,按市场化原则建立体育赛事转播收益分配机制。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大力发展户外运动、水上运动、汽摩运动、航空运动等体育消费新业态,打造一批登山、自行车、龙舟、龙狮等有一定影响力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争取创建一批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
4.扩大健康养老消费。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在土地规划、市政配套、机构准入、人才引进、执业环境等方面与公办机构一视同仁。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中医药与健康养老融合发展,积极推广中医康复热敏灸技术,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相结合。加快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建设,深入推进樟树“中国药都”、抚州“建昌帮”振兴工程建设。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和医养融合发展,加快3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建设。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积极稳妥推进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完善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实现“补床头”与“补人头”相结合。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创建和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5.积极壮大家政消费。创新家政服务企业发展模式,积极发展线上线下结合的家政服务新业态。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推动家政服务平台与传统家政服务企业融合发展。加快建立和完善我省家政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健全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医院护工等重点从业人员培训机制,保证从业人员“应训尽训”。实行上岗前健康体检制度,鼓励家政服务企业购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相关险种产品。开展全省家政品牌创建试点活动。积极推动国家“百城万村”家政扶贫试点工作。
6.拓展教育培训消费。积极稳妥推进全省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鼓励探索职业学校股份制改革试点。大力发展“互联网+教育培训”,强化与互联网龙头企业合作,探索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新模式。积极争取列入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共建共享实验实训基地、创新平台,把企业需求融入教学环节。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鼓励通过采取提供场地、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积极引进国外优质资源,鼓励和支持国外一流大学到江西合作办学。
(三)培育引导消费新模式
积极适应平台型消费、共享经济等快速发展需要,以新一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加强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等创新发展。积极推动相关企业切实落实知识产权保护、质量管理、纳税、社会保障、网络安全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探索建立政府、平台、行业组织、资源提供者、消费者共同参与的规则协商、利益分配和权益保障新机制。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消费新业态,积极培育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时尚消费等消费新热点。积极打造消费型展会平台,开展高质量家电、智能家居、“她经济”“童经济”等领域的促销促展活动。鼓励与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等相关的产业加快发展。
(四)梯次升级农村消费
引导和促进农村居民在交通通信、文化娱乐、绿色环保、家电类耐用消费品、家用轿车等方面的消费。完善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立农产品产区与大型零售企业对接机制,畅通城乡双向联动销售渠道。挖掘农村电商消费潜力,积极推进43个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做大“赣农宝”“供销e家”“邮乐购”等农村电商平台。支持有实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特色地方馆,集中展示销售江西特色农产品。推动乡镇将商贸物流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产品加工等有机结合,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化的流通网络体系。补齐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交通路网提质升级,加大农村地区水电气、信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积极推进农村消费扶贫,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专院校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
三、着力完善优化消费环境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
加快建立健全高层次、广覆盖、强约束的质量标准和监管体系,强化消费领域基础设施和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消费者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
(一)健全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
1.实施标准提升工程。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标准,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选择部分服务业探索开展标准准入制试点。推进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加大绿色有机产品标志认证和采信力度。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产业链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积极推动中医药、移动物联网、电子信息部分细分行业等优势产业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工作,努力抢占行业“话语权”。推动建立优质服务标识管理制度,全面推开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我省相关领域龙头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自主标准。引导企业开展健康、教育、体育、金融、电商等领域服务认证。
2.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推进消费“同线同标同质”,将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逐步从食品农产品领域进一步拓展到其他消费品领域。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在婴童用品、家电等领域实施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质量自我声明和质量追溯制度。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环保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将防爆电器、家用燃气具、500升以上大冰箱等3类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开展新业态、新消费以及服务质量监测专项行动,瞄准智能产品、重点服务消费等领域,综合采取风险监测、质量分析、标准领航等措施提升质量水平。
3.实施品牌提升工程。以中国质量奖、中国商标金奖、江西省井冈质量奖为引领,推动创建一批有竞争力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加强对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驰名商标等品牌的培育和保护,积极申报一批中华老字号品牌。促进农产品品牌提升,深入推进“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进一步打响江西旅游品牌,持续开展“庐山天下悠、三清天下秀、龙虎天下绝”和“江西风景独好”品牌整体营销。实施“赣品两上三进”(上高铁、上飞机、进机场、进车站、进加油站)活动,提升赣品知名度。大力发展会展经济,重点打造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世界VR产业大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等国家级重大经贸活动及一批省级特色产业博览会,提升江西知名度和吸引力。
(二)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消费信用信息采集,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聚焦重点消费品和旅游、家政、养老、健康、医药等服务消费,归集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领域信用信息,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档案数据库。建立重大信息公告和违法违规记录公示制度,依托“信用中国(江西)”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加强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披露。健全守信“红名单”制度,完善对守信企业的激励措施,为守信个人提供住房、交通出行等消费便利。完善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或服务受限等惩戒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布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信息。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在食品、药品等领域,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实施惩罚性赔偿。
(三)健全消费追溯体系和后评价制度
加强重要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提高重要产品生产管理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健全追溯大数据应用机制,逐步形成全省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地区和企业追溯体系互通共享。完善服务业分领域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和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推行质量首负责任承诺制度,完善服务质量问题协同处理机制,研究设立细分领域的服务后评价标准体系。引导平台型企业建立餐饮、家政、互联网医疗等重点领域的服务后评价机制,实行评价信息公开。完善食品药品等重要消费品召回制度。
(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全面推进江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大型零售企业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试点。完善银行业消费者投诉机制,用好“12363”金融消费咨询投诉平台,规范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行为。充分发挥江西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加强电商维权。建设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运用12315平台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推动消费纠纷源头治理。依托“互联网+”,逐步实现对消费纠纷的网上接收、网上调解、网上跟踪督办,推动跨区域、跨境消费纠纷的在线解决。建立健全消费者信息保护、数据交易和共享相关制度。
四、着力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
深入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加大收入分配改革力度,促进市场公平公正,强化政策支持,切实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
(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适时适度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国有企业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按照工资分配分类分级监管原则,认真落实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全面建立省市两级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和调整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落实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坚持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收入分配自主权。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抚恤优待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探索开展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
(二)构建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坚持“非禁即入”,全面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着力梳理消除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认真执行国家外资准入政策,放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汽车制造企业外资股比限制等规定,落实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三)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释放优质供给
合理区分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政府保障,非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市场提供。支持探索多种方式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特点,分类施策,稳步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通过改革,释放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优质供给,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
(四)强化财政金融支持
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PPP、企业专项债券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物流、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建设。落实好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和健康、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为龙头,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保持居民合理杠杆水平的前提下,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加大消费信贷的投放力度;积极发展创新型非抵押类贷款模式,保障生活性服务业信贷资金需求。引导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行业和小微企业特点的保险险种产品。
(五)强化物流支撑
提升物流效率,积极构建城市物流中心、县域物流中心、乡镇配送站、城市社区及村级配送服务网点等城乡高效配送网络体系;加强快递园区建设,促进邮政、快递网络开放共享,提升城市末端、农村配送能力;实施城乡高效配送工程,在规范的前提下便利配送车辆运营和通行。优化综合物流运输,加快推进全省高速路网、高铁网、高等级航道网和航空运输网建设,依托南昌航空口岸、九江水运口岸、赣州内陆港等,建设多式联运综合物流中心,努力推动我省进出口货物与沿海港口同价起运、同价抵港、同效服务,形成我省口岸快速便捷的物流网络通道。加快中国(南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发展智慧物流,与阿里巴巴合作在赣江新区等地布局打造一批智能物流骨干网节点,大力推进全省物流大数据中心、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广应用无人机、智慧物流车、物流机器人等先进技术和装备,发展智能化仓储、运输和配送。
(六)完善土地等支持政策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充分考虑服务业发展需要。加大土地政策倾斜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按规定程序列入省重大项目,优先安排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全面落实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等政策。
(七)加强消费统计监测和宣传引导
按照国家部署,加快完善服务消费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统计分类,加强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广播电视等重点领域服务消费统计监测。建立健全服务消费运行监测工作机制,全面掌握我省消费领域技术创新、产业布局、市场规模等发展动态。推动社会组织、电商企业等建设相关领域大数据库,支持专业化大数据服务企业发展。加强消费政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结合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扎实推进工作,确保促进消费的各项改革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快建立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协调机制,统筹促进消费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本领域细分市场,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体系,形成释放消费潜力的政策合力。各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