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30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9〕4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6月3日
江西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我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按照“远近结合、统筹谋划,科学设计、有序推进,安全稳定、提效降费”的原则,以及交通运输部明确的技术路线,加快工程建设,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我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
根据交通运输部总体技术方案制定我省工程建设方案、落实交通运输部运营和服务规则、网络安全防护制度。(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推进省级运营管理等系统升级,收费站、收费车道、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加强系统网络安全保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开展系统联调联试,基本具备系统切换条件。(省交通运输厅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适时实现新旧系统切换,取消我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二)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
根据交通运输部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拓展我省ETC服务功能,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的主体作用,调动各方资源,加快推进高速公路ETC用户发展。(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加快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组织发行单位开展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依托商业银行网点以及汽车主机厂、4S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组织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居民小区和村镇,开展宣传和安装服务,2019年底前我省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同时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完善结算系统,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江西银保监局配合)
推动汽车预置安装。落实国家ETC车载装置标准及新申请车型ETC车载装置选装组织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交通运输厅配合)
升级优化ETC车载装置,研究推动ETC与新技术融合发展。(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
实现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三)加快修订完善法规政策。
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优化后的国家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政策。(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省司法厅配合)
清理规范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根据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我省货车通行费计费方法,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同步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省国资委配合)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引导拥堵路段、时段车辆科学分流,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负责)
完善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对偷逃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配合)
(四)推动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置换。
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债务利息负担,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创造有利条件。(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在江西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应急工程简化基建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有关单位负责)
(二)细化工作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多从用户角度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基本情况,完善政策措施。要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层层压实责任,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各有关单位负责)
(三)强化资金支持。财政部门要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给予资金支持。ETC车载装置免费安装、系统和设施建设改造资金采用通行费收入列支、财政补助等方式解决,鼓励通过市场机制筹集资金。(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四)强化安全管理。加强相关设施和系统建设改造期间施工管理,加强后期运营管理,加强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拆除高速公路省界正线收费设施,保障正线公路畅通;对正线外的设施,要统筹应急、养护、服务、监督检查和公安查控等工作需要综合利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负责)
(五)妥善分流安置收费人员。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坚持属地负责和转岗不下岗的原则,结合实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收费人员安置工作方案,以内部择优转岗为主,多渠道分流安置收费人员,依法妥善处理职工人事劳动关系,保障收费人员合法权益。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支持。(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六)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