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31
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59号
为保障《外商投资法》的有效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的有关要求,我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商相关联发部门同意,决定废止56件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2020年1月1日起废止。
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docx
商务部
2019年12月25日
决定废纸的规范性文件.docx
上一篇: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
上一篇: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