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9
体规字〔2019〕4号
体育总局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卫生健康委 应急管理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冰雪运动场所
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公安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林业和草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19号)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冰雪运动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冰雪运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业和草原等部门(以下简称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本着对人民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管理工作红线意识,高度重视冰雪运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二)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冰雪运动场所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有效顺畅的沟通协调和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因地制宜,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冰雪运动场所安全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谁审批、谁监管” “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完善相关机构,充实执法力量。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四)体育总局要加强体育行业安全监管,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冰雪运动场所的相关建设标准、运行规范;市场监管总局应当对冰雪运动场所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予以协调和支持;全国性冰雪运动项目协会应当制定冰雪体育赛事活动的参赛指南、办赛指引,促进各地冰雪赛事活动组织水平的提高。
(五)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对冰雪运动场所的监管责任,明确目标、细化措施,逐步建立冰雪运动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六)地方各级体育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传,提高冰雪运动场所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普及冰雪运动安全知识,不断强化运营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冰雪运动安全意识。
(七)地方各级体育部门要建立本地区冰雪运动场所名录库,联合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冰雪运动场所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形成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和重大风险的冰雪运动场所要分级分类登记建档,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八)地方各级体育部门要组织推进和管理本地区冰雪运动场所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结果,提示安全风险。鼓励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冰雪运动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评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评级结果,地方各级体育部门应当予以采信。
(九)地方各级公安部门依法指导、监督冰雪运动场所运营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依法对大型群众性冰雪赛事活动进行安全许可;依法查处冰雪运动场所和冰雪赛事活动中的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事)件。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冰雪运动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部门依法对森林、草原等景区范围内的冰雪运动场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对冰雪运动场所、冰雪赛事活动建筑物的工程质量安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对冰雪运动场所卫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实施冰雪运动场所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开展冰雪运动场所消防监督检查,组织消防救援。
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冰雪运动场所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经营秩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三、落实制度,确保安全
(十)除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经营性滑雪场、滑冰馆、综合性冰雪运动中心等场地外,对于利用城市公园或江河湖泊等其他场地、设施建设的冬季临时性户外冰雪运动场所以及室内滑雪模拟机等旱雪仿真设施,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同步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冰雪运动场所经营者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冰雪运动场所的安全运营;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演练;应当依法依规落实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等管理要求。
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及单板滑雪等经营场所应当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滑冰场所应当符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鼓励经营者购买公众责任保险,鼓励参与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十二)冰雪运动场所应当根据要求配备符合安全需要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救护人员、巡逻员、巡场员等安全责任人员。滑雪场所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应当取得有关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冰雪运动场所应当设置齐全、醒目的各类安全标识,配备安全经营必需的救护设备和器材,以及广播、通讯、视频安防监控、应急照明备用电源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防火、消防设施等设备,保证安全疏散符合标准要求。
冰雪运动场所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设施应当定期保养与维护。滑雪场的载人索道、魔毯等设备运行中应当配备专人值守。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冰雪运动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冰雪运动须知和人员行为与安全守则,并要求参加冰雪运动的人员佩戴相应防护装备。对于醉酒、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不服从安全管理要求的消费者,经营者应当拒绝其入场。
(十三)冰雪运动场所应当根据安全管理相关标准对同时入场的运动者人数进行控制。
冰雪赛事活动参与人数超过1000人的,承办方应当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向赛事活动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十四)冰雪赛事活动的举办者应当建立组织机制,明确活动举办相关事宜及责任分工,组织制订安全工作方案及相关预案,落实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
(十五)冰雪运动场所消费者、冰雪赛事活动参与者应当依法、文明、理性参与冰雪运动,遵守冰雪运动场所和赛事活动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经营者和举办者的安全管理要求。
四、加强检查,严格执法
(十六)地方各级体育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及单板滑雪等经营场所实施行政许可,对上述滑雪场所各类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符合列入体育市场黑名单的,要严格执行《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由省级体育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并通报各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同时报送体育总局备案。
(十七)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以器材装备、人员配备、安全标识、防护设施、经营规范等为重点,依法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督促冰雪场所经营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雪层压实厚度、灯光水平照度、安全防护措施等专业性较强的技术性工作,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化水平。
(十八)地方各级体育部门要联合同级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定期开展冰雪运动场所安全生产检查。体育总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地检查情况开展抽查。
(十九)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经营者予以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按照管理职责依法给予处罚。在执行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中发现的问题或建议,应当及时向国务院相关部门反映。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体育总局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卫生健康委
应急管理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