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5
11月18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发布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持续监督本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情况及满意度测评情况。两个《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按法定程序公布实施。
据介绍,青岛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注重立足本市实际,聚焦市场主体期盼,贯彻市场化法治化要求;立足巩固青岛市改革创新成果,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立足解决实际问题,不搞“大而全”,着力回应市场主体关切,推动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条例》鼓励改革创新,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政务服务、利企便民等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对信用监管、执法检查计划、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等作出规定。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围绕加强对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以及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青岛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强化法规的可操作性,对于民法典、国务院和省物业管理条例等上位法规定较为原则的内容,作进一步补充、细化。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市人大常委会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提出的问题,以及各有关方面提出的问题。《条例》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有效路径,明确镇街、居(村)民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破解业主大会“成立难”的问题,细化业主大会成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业委会组建和运行的规范,推动业委会规范运行和业主的自我管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据了解,经过前期审议、开展专题询问和跟踪督办,本次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青岛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和满意度测评。从本次审议和满意度测评来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大部分交办的事项已解决,其他成因复杂、涉及利益面大、历史遗留问题多的项目也取得积极进展。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认为,青岛市还有大量闲置土地没有整改落实到位,仍然存在部门联动合力不足,协调处置力度不够等问题。
下一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大对剩余闲置土地问题的工作监督力度,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青岛市政府要创新工作措施,压实部门和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增存挂钩”要求,持续推进问题解决。要强化部门联动,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协同合力,全力攻坚突破。要抓好源头防范,标本兼治,从源头防止形成新的批而未供土地,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