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8
近日,衡南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全县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县人民法院到2018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联合信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和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性,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综合治理大格局,确保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提高司法公信力。
《意见》要求,要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与全县各级党政部门之间执行网络查控和联合惩戒系统建设,整合资源,畅通渠道,打破“壁垒”,实现执行查控、惩戒、协作等方面无缝对接。要加强信息公开与共享,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特定行业、特殊市场交易、获取政府支持或补贴、获得荣誉、授信、高消费、出境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要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推进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基本形成,进一步增强执行权威,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意见》还规定将全县各级各部门协助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县综治办将对此项工作推进不力、协助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