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0
7月9日,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开展治理违规提取公积金工作的相关要求。
加强政策宣传 坚持源头治理
《通知》要求,各管理部和缴存单位应加强政策宣传,向职工宣传公积金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缴存职工依法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从源头杜绝违规提取的发生,促进住房公积金规范、有序运行。
强化监督制约 严格提取审批
《通知》要求,加强对公积金提取环节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提高从业人员的廉洁意识和鉴别能力,坚决制止内部人员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条件。从严审查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违规提取、骗提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受理投诉热线:0835-12329。
规范提取政策 严格提取管理
《通知》明确,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出手续。未在异地或新单位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以提取。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时,应在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职工因工作调动、解除劳动关系或离退休等原因封存个人账户,但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销户提取,可在偿还贷款本息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个人账户应保留不低于最近三个月的缴存余额。公积金贷款人在提取公积金时有逾期未还贷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简化审核流程 提高办事效率
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审核时限。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的,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暂时不能办结的应及时告知职工原因。
开展联合惩戒 严厉打击骗提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和为违规提取提供虚假资料的中介组织和个人,实行联合惩戒,依法予以查处。
由相关部门没收虚假申报材料;限期全额退回违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书面通报其单位,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通过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披露其骗提行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信息和行为记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用黑名单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5年内不受理其(含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对于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协助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而伪造证件、合同、发票等资料牟利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视情形分别给予行政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