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7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7月24日,市发展改革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6个部门联合召开《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李雅伶主持。
市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虎对《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实施意见》包括联合惩戒对象、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方式、惩戒措施内容和实施单位、共享信息的持续管理和落实、配套措施等五部分内容。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惩戒部门多、措施多。此次涉及的部门达到36个部门,明确了28项惩戒措施。二是惩戒力度大。在信用信息共享基础上,多个部门在多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共同实施惩戒,惩戒对象既包括失信的自然人,也包括失信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三是影响范围广。涉及金融机构审批、民商事交易安全、食品药品经营等20多个重点领域。四是双向共同惩戒。《实施意见》中各项惩戒措施的落实,各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实施惩戒,并通过阜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共享失信信息和惩戒措施。
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发展改革委和各有关部门一起密切合作,印发联合奖惩系列文件28个,积极探索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刘昌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金光、市财政局副局长侯永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彭传甫、市交通局治超办负责人武强、市环保局宣教科科长闫伟参加了会议,并就大家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答记者问。一些失信企业代表参加了发布会,认真学习失信联合惩戒相关知识,并签订了信用承若书。
新闻发布会上还公布了10起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和88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