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2
为进一步加强文登区畜牧生产经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文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推行了“红黑名单”管理制度。
制度中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畜禽饲养、动物屠宰加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诊疗等相关单位。制度规定对列入动物卫生监督“红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优先享受相关政策扶持和荣誉表彰。对拟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陈述申辩事实、理由、证据成立的,给予采纳;3个工作日内不陈述申辩或理由、证据不成立的,列入“黑名单”管理,按规定与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凡被列入“黑名单”并在列管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将进行重点监管,并限制其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畜牧扶持资金项目,不参加畜牧部门评先选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