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9
8月30日,吴中区信用办、金融办、市容市政等18个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对城市管理领域严重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试行)》(吴信用办〔2018〕14号)。作为首个区级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将城市管理中多发、疑难、久拖不决、难以根治、市民群众关切的问题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使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显著提高,城市环境品质全面提升。
《备忘录》将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符合严重失信行为,进入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对人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各部门按照本备忘录规定对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或者禁止失信主体市场准入、申请行政许可或贷款服务行为;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相关规定进行扣分;在综合评价、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对失信主体予以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