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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门市行政审批局落实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 失信人员不得申请许可 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招标采购

2018-10-30

为了贯彻中办、国办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荆门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荆门市行政审批局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事项中对申请人信用情况实行“双查”工作制度。

  “双查”是指在许可事项申报或招投标采购报名环节登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申请人(报名人)有无失信被执行的信息;在资料审查环节增加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失信被执行情况的审查。查询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审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取消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作为发起设立社会组织审批登记的参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发起设立社会组织。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员,一律取消其申请相关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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