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2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武汉市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武信用文[2017]2号)以及《武汉市旅游业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依据《国家部委出台的联合奖惩备忘录》中各部门列明的联合奖惩事项及要求,武汉市旅游委拟定了《全市旅游部门落实国家部委联合奖惩备忘录奖惩措施清单》。与此同时,根据《市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一至五批黑名单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武信用办[2018]7号)精神,结合《武汉市旅游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市旅游部门落实国家部委联合奖惩备忘录奖惩措施清单》工作要求,市旅游委对武汉大都旅游有限公司(第一批)、武汉木兰古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批)、武汉市清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批)等三家旅游企业进入了国家信用信息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信息在官网和微信上进行了联合惩戒信息公告。这也是武汉市首次对旅游业实施联合惩戒信息公告。
加强诚信建设既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又是推动城市文明进程的必经之路。过去一年,武汉市深入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设,拓宽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不断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强化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创新开展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下一步,配合文明旅游和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市旅游委表示还将积极探索对失信企业主体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对讲文明守信用的企业主体和个人进行联合奖励的各项具体工作,在旅游行业内营造“文明旅游,诚信经营,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