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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信用信息平台 助力兰州法治建设

2018-11-23

 2018年以来,兰州市大数据局认真贯彻落实《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立足本职主动作为,有效搭建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全市执法信息互联共享,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注重“六化”建平台

  兰州市大数据局于2017年7月完成了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甘肃兰州)”官网建设,并与国家和甘肃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成功对接。2018年以来,按照“数据中心化、投资集约化、周期缩短化、管理便捷化、标准统一化、应用高度化”原则,完成了市级和区县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全市各类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建立了市级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运行维护的管理制度,信用信息归集和更新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已完成53家市级信源单位、兰州新区及8个区县信用信息数据整合工作,归集各部门各行业数据1.3亿多条,“征、管、用、控”的数据管理体系已成型。兰州市信用信息平台市县区一体化建设模式,形成了集约化运维管理、统一的安全保障和低廉的运营成本,成为大数据技术的一个典型应用,为全国省会城市构建市县区一体化建设模式提供了“兰州方案”,其意义和价值非常深远。目前,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浏览量已突破120万人次,访客数突破25万人次,公示数据量突破500万。

  “红黑名单”促诚信

  兰州市大数据局借助信用信息网站,开创了“红黑名单”发布平台,实现动态化信息发布与管理。制定了《兰州市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红黑名单”认定要求、认定依据和退出条件,同时不断拓展“红黑榜”发布范围,按季度集中式发布。“红黑名单”制度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守信守法的个人和企业实行优待政策,让守信守法的个人和企业充分感受到自身守信行为能够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促进自身更好地向前发展;相反,对失信违法的个人和企业实行相应的惩戒措施,让失信违法的个人和企业在日常生活和工作当中受到一定的约束,承担不讲信用不守法的后果,“红黑名单”制度的建立和推广,对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以及构建法治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截止目前,兰州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归集并通过信用门户网站公示“双公示”数据23.02万条,其中行政许可19.44万条、行政处罚3.58万条;发布诚信“红黑榜”10期,列入“红榜”企业1075个,列入“黑榜”企业和个人311个;公示兰州市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347条,企业294家,自然人1053个。“红黑名单”公示的措施,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激励和导向作用,推进了全市诚信建设制度化,法制化进程,也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合奖惩显威力

  除了实现全市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也为开展基于信用的监管和服务以及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便利化水平提供了支撑。在开展数据服务方面,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经常性为各部门提供数据叠加、校核比对、名单拆分等服务,在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开设了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专栏,共归集了全市53家执法单位的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督促其在做出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的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平台后台上传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市政府各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均可在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专栏进行相关执法信息的浏览与查询。诚信缺失既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同时也会涉及到法律法规,一些个人和企业因不守信用终要承担相应的后果,这一点毋庸置疑。针对全市黑名单主体,多部门联合对“黑名单”主体实施限制性惩戒措施,截至目前,限制高消费4995人、限制出入境2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1168人、曝光651人、罚款23.75万元,初步构建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警示、惩戒体系。同时,积极开展联合惩戒,做好典型案例归集和上报,已归集法院、税务、工信、房产、重大劳动违法等领域典型案例172个,下载认定报送联合奖惩案例602个,国家黑名单联合惩戒措施实施率达37%,通过大力宣传诚信企业和个人,不断曝光失信败德的典型案例,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呈现。

  下一步,兰州市大数据局将继续结合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树立服务为先、高效管理的理念,重点通过健全制度办法、规范办理流程、拓宽服务方式等手段,全力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政务服务网、便民服务平台和行政执法公众监督平台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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