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7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管理使用办法》。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记录状况与政府补贴、购买服务主体资格相挂钩。该《办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所称养老服务机构是指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截至2018年8月,北京市建成运营的养老机构500多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500多家。《办法》规定,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来源于政府监管信息、行业评价信息、媒体评价信息、市场反馈信息。失信信息一旦被核实后,永久载入信用信息归集系统中该养老服务机构的诚信档案,并同步共享到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养老服务机构失信信息通过北京民政局官方网站、行业协会网站实时同步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单位和居民公开查询。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归集系统所记载的失信信息,5年以内的应主动向社会公开;超过5年以上的,实行依申请公开查询。
《办法》明确了直接进入信用黑名单的11种情形,包括非法骗取套取政府财政资金的;发生殴打、体罚等欺老虐老行为;养老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因违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书》条款,被给予黄牌警示、中断执行协议、解除协议处理的;故意隐瞒不报安全责任事故;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拒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