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9
荆门市房管局传出消息,湖北省住建厅日前出台了《湖北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信用管理及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今后对公租房保障家庭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按《实施意见》规定,有意隐瞒情况或伪造材料申报,无理由拒不参加资格复核;隐瞒、虚报、伪造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公租房或租赁补贴的,经查实不退房和补租金,或退补贴;违反规定将公租房出租、转租、转借、抵押以及作为经营性用房;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承租的公租房无故空置超过6个月;利用公租房从事非法活动……公租房保障家庭有这些行为都将被界定为失信。
而以隐瞒、虚报、伪造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或协助骗取公租房、租赁补贴,责令限期退回和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拒不退回或拒不补缴租金的;违规擅自改变公租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责令限期改正和恢复原状,逾期拒不改正或恢复的;违规转让、出租、转借、转租公租房,或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活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不再符合保障条件,限期退回公租房或租赁补贴,逾期拒不退回的……对这些失信行为者,将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据了解,公租房是为保障租房困难家庭和个人基本住房需求由政府提供的政策性住房。截至目前,我市中心城区累计配租公租房已达3000多套,有效保障了低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但近年来,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家庭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少数公租房承租户长年欠缴租金,且经催缴仍拒不缴纳,严重扰乱公租房管理秩序。
荆门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大对公租房的清查,将保障家庭的失信行为记入档案,并通过法律途径对公租房欠租等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户,查处一户,清退一户”,确保公租房资源公平合理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