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9
近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市信用办制定《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评标评审专家及其他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适用对象、适用范围、不同行为名单的范围及惩戒措施、失信行为的认定主体和程序、失信信息运用、失信信息记录和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考评进行扣分制和等级制。对于失信主体报送到新沂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记入信息主体信用档案,予以扣减信用分或降级。其中,被列入严重失信的信息主体信用等级降为C级。
下一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继续以信用作为抓手,有效规范公共资源市场主体招投标行为;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有效推动信用数据运用;加强与各行业监管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各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