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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税务部门联合惩戒治“老赖”:道路千万条诚信第一条

2019-03-21

 日前,随着20万元罚款收归国库,天津市某货运公司一起税收违法案件圆满结案。近日,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充分释放“黑名单”制度威力,有力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16年2月,第三稽查局在税务检查中,发现上述企业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依法作出追缴税款、罚款的处理决定。“这个公司在收到处理决定之初态度尚好,但心存侥幸。经稽查人员多次督促,公司负责人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和拖延,直至限缴期满仍未履行缴纳义务。据此,我们将上述公司列入‘黑名单’,将欠税信息在‘信用天津’网站予以公示,并推送至天津市中国人民银行、出入境管理局、公安经侦局等部门。”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后,该货运公司及法人在办理贷款、出境等方面处处受限,业务客户不断流失,有力触动了失信人的“核心利益”。偷吃“禁果”、苦尝“恶果”后,公司负责人追悔莫及,积极主动地纠正了税收违法行为,补缴了税款、罚款和滞纳金。他感叹道:“真是‘道路千万条,诚信第一条’。企业信用坍塌了,一切都无从谈起!”

  机构合并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持续强化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建设,运用“曝光+惩戒+教育”三步走,让失信人悬崖勒马。机构改革以来,第三稽查局累计将12户企业纳入税收“黑名单”进行公布。此外,该局还通过“宣传教育”让纳税人提高遵从,发放税宣小册子共计2000余份,重点宣传“黑名单”纳税人将面临的严重惩戒措施和高额违法成本,从而增强企业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意识。同时,该局还建立了信用修复机制,为税收失信者提供“亡羊补牢”、助其恢复“自由身”的机会。

  “在多方努力下,一个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诚信经营体系会日臻完善。”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党委书记、局长陈静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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