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6
“您拨打的机主已被湖北省×××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你与他人联系而手机收到这样的提示音时,你一定很惊讶,别急,因为你要联系的人已被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日,市中院与移动、电信、联通三大咸宁通信公司达成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通信进行提示提醒的实施办法(试行)》,决定对已被市中院及下辖各基层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的通信进行提示提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压缩其活动空间,增加其失信成本。市中院联合移动、电信、联通三大咸宁通信公司对已被全市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的通信进行提示提醒。
具体提示提醒内容为,对失信被执行人发送“你已被湖北省×××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短信提示,对被叫语音提示内容为“您拨打的机主已被湖北省×××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据悉,在对失信被执行人通信进行提示提醒前,执行法院及时作出《纳入失信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将两类文书报市中院审核,市中院统一发送至三大通信公司,由其按照两类文书的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通信进行提示提醒。受到通信提示提醒的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院在第一时间书面通知三大通信公司及时撤销对其的通信提示提醒。而失信被执行人的通信一旦被纳入了提示提醒,失信被执行人将无法自行取消失信彩铃。如失信被执行人更换手机号码,执行法院与三大通信公司根据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使用新的手机号码通信进行提示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