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1
为严厉惩戒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企业,推进我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加强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防范、惩戒力度,通过惩处一批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帮助金融机构维护合法金融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助推我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信息摸排及信息共享
人行彭州支行和市法院负责对不良贷款和恶意逃废债企业开展恶意逃废债务的摸排工作,摸清失信企业底数,梳理形成“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并将“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报至市信用办,由市信用办将“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推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
责任单位:人行彭州支行、市法院、市信用办
(二)联合惩戒及信息公示
将“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相关信息查询嵌入审批、监管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流程中,并取消评优评先和申报各级财政扶持项目资格。对已纳入失信被执行的逃废银行债务企业按照《成都市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文件进行联合惩戒。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联合惩戒措施实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彭州市门户网站信用专栏公示相关信息,同时将公示信息报送至市信用办,由市信用办在成都信用网站上进行公示。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信用办、市级相关部门
(三)诚信宣传及诚信培训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命脉,诚信则是金融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更是企业的生存之本,三次产业牵头部门要加强企业的培训和管理力度,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合理选择融资方式,不伪造会计资料等方式骗取贷款,为我市企业健康发展创造平安稳定、公平正义、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科信局、市商务投促局、市级相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多种措施联合惩戒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维护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推进我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请人行彭州支行、市法院每季度月末15日前将“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报送至市信用办,市级相关单位每季度月末20日前将“惩戒逃废银行债务典型案例”“企业诚信经营培训”等情况报送至市信用办。
附件:第一批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2019年6月20日)
彭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
附件
第一批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