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3
为进一步夯实部门污染防治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日前,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联合印发了《南阳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环境污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办法》规定,南阳市所有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应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做到“六个到位”“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扬尘治理方案到位、扬尘治理配套措施到位、扬尘监控到位、监管人员到位,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如不按照规定落实环保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将由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地方政府依法进行处罚并将建设单位纳入“黑名单”进行警示,在警示期内,如果施工工地再次出现扬尘污染问题,将对建设单位进行惩戒,惩戒期内对参加中心城区建设施工工程招标项目活动予以限制。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对监管不力、知情不报或充当企业保护伞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