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30
继约谈存在质量问题的5个楼盘开发商、出台宁波全装修房购房者监督机制2.0版新政之后,28日,宁波市住建局又发布消息称:拟从10月1日起对建设单位和开发商实行信用评级。信用等级差的开发商,将加强日常监管,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不仅项目公司受影响,信用信息还将传递到母公司和其注册的其他项目公司。
一套房子倾注了一家人多年的心血和积蓄。可是当购房者满心期待的迎来新房交付时,却发现房屋质量和想象中的新房差异较大。这样的现象,不是个案。在今年8月10日,台风利奇马横扫浙江带来强降雨,让宁波一些楼盘质量“现了原形”。天花板漏水、墙体开裂、地下车库成了水帘洞……而遇上这样的烦心事,购房者往往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去维权。
有没有办法给开发商戴上“紧箍咒”?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房屋质量问题,记者观察到,进入8月中下旬以来,宁波市住建局密集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比如8月23日,宁波市住建局约谈了5家楼盘存在质量问题的开发商;8月27日,宁波市住建局发布了《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住宅全装修质量购房人监督机制的通知》,让购房者全程参与全装修房的装修过程,并可以对验收结果投反对票。
8月28日一大早,宁波市住建局又发布消息:宁波市将从10月1日起,推行《宁波市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份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全市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全部纳入信用主体。值得关注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信用主体包括建设单位的中国境内房地产法人股东。也就是说,哪怕你是总部在外地的房地产企业,你在宁波的项目和子公司的信用等级,将会直接影响到母公司今后在宁波的建设开发行为。
信用评级共分为A、B、C、D、E五个等级,信用评价分排名前10%的核定为A级,排名10%-30%的为B级,排名30%到70%的为C级;排名为70%到100%的为D级。
什么样的企业,会被核定为最差的E级?
规定显示:建筑项目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经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根据信用评级结果,守信的要激励,失信的也要惩戒。
比如信用等级为A的信用主体,可享受差异化管理:如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建设单位,扶持资质晋升;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许可证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等激励性措施;在生产建设活动中给予相关支持,采取容缺办理、加快办理等激励性措施;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奖项评选;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较大力度的信贷支持等等。
而信用等级为E的信用主体的差异化管理措施则包括:通过市房地产信用信息系统向市发改委、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局等发出通报,将“黑名单”信息推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可暂缓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限售备案书,或暂停未售房源销售;在其新开发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所有审批、备案、核准等行政审批事项中,重点审查、从严办理,禁止采取承诺制办理;取消其参加当年由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的相关评比活动的资格;对其在建项目实施重点监管,采取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大幅增加监督抽测内容、数量和频率;信用主体宁波地区负责人实行生产建设活动管理履职月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