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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公布首批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红黑榜”

2019-09-02

      为深入推进“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8月29日,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了全市2019年首批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红黑榜”。

  “红榜”运输企业条件是: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一年内运输企业所属营运车辆及其驾驶人未发生有责任的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无市级以上道路运输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未列入市级以上其它领域黑名单;建立完整的车辆调度维护、驾驶人信息管理、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台账;所有对运输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建立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及相关台账;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广元交警公布首批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红榜”名单有14家:中核八二一广元运业有限公司;四川广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元坝分公司;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皇泽物流有限公司;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广运集团朝天有限公司;旺苍县米仓山客运有限公司;四川广运集团旺苍有限公司;旺苍县禹王出租汽车公司;旺苍县兴旺出租汽车公司;旺苍县永鑫出租汽车公司;雅化旺苍化工有限公司;旺苍县金隆运输有限公司;广运集团青川公司。

  “黑榜”运输企业是指有如下情形的:运输企业所属驾驶人驾驶营运车辆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周期内运输企业所属车辆交通违法记录平均达到2条以上的;所属车辆发生造成人员伤亡负次要责任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聘用信息及档案信息管理混乱的;不按期开展驾驶人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内容的;相关管理台账、信息造假的;所属车辆年度内有3辆以上(含3辆)未按时参加年度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技术检验的;有车辆未按规定办理车辆注销业务的;未配备相应专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人员,未落实动态监控人员管理制度,不落实客运车辆夜间禁行、限速限时驾驶和落地休息制度,对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违法预警和违规操作信息未作处理的;其他被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通报或依据法律法规应列入予以惩戒的“黑榜”的。

  广元交警公布首批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黑榜”名单有12家:广元市万鹰物流有限公司;广元市鑫糯物流有限公司;旺苍县通达货运有限公司;广元市神州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旺苍仓顺有限公司;旺苍县永顺货运有限责任公司;旺苍县万丰货运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市骏升物流有限公司;广元市远通货运有限责任公司;广元欧亚藤胜印务有限公司;广元市德运物流有限公司;剑阁县佳捷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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