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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法院开出首份“罚单”惩戒不诚信诉讼行为

2019-09-16

      近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吴圩法庭当庭宣判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因案件当事人在法庭上恶意虚假陈述,吴圩法庭当庭对其开出3万元“罚单”。

  在该案件中,被告黄某以118000元的价格将一台梅赛德斯奔驰车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方式转让给原告农某,农某依约支付转让款后,黄某也将车辆交付给农某,农某将车开回了广州。后该车辆在广州被盗,在报警找寻无果的情况下,农某遂以黄某未实际交付车辆为由,向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并返还转让费及支付利息。

  在诉讼过程中,农某多次向法庭作虚假陈述,经主办法官告知法庭纪律及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其仍拒不如实陈述,直到2019年9月4日该案第二次庭审时,法庭向农某出示了在广州市某公安分局调取的报警登记表及询问笔录后,农某才当庭承认确实已经收到交付的车辆。

  农某的上述不诚信诉讼行为,损害了黄某的合法权益,严重妨害和拖延了民事诉讼案件的正常进行,造成有限的司法资源的无端浪费,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法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庭对农某处以3万元罚款。

  今年来,吴圩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采取多项措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现代社会是诚信社会,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为营造诚实信用的营商环境,吴圩法庭不断强化对诉讼中不诚信的行为的规制与惩戒,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涉商案件诚信诉讼提示书》及签署《诚信诉讼保证书》等方式,引导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诚信诉讼,增强其诚信诉讼、诚信营商的意识,以避免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对营商环境的破坏,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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