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3
9月18日,福州市卫健委将长乐区林某容列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行为人,这是2018年10月“联合惩戒”制度发布后,福州产生的首例“黑名单”。
8月25日,林某容在未经医院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到长乐区医院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因不满医院医护人员劝阻,公然辱骂当天值班护士。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认定林某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林某容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福州市卫健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和《福州市信用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其列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行为人,该人员信息已经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给参与联合惩戒各部门,共同落实联合惩戒措施。惩戒期限自行政处罚结束之日起计算,为期5年。
下一步,福州市卫健委将继续加大该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实现常态化联合惩戒,力求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公布一起,发挥联合惩戒震慑效果,有效扼制杀医、伤医、辱医以及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行为的发生,共建良好的就医环境和医疗秩序。
上一篇:联合惩戒发威,违建治理迎“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