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4
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执行难工作,下发专门文件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省人大通过推动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议;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41家省直部门联合下发联动执行工作办法,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9年9月10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赣法委发〔2019〕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精神提出了要求,并就我省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建立源头治理执行难长效机制、加强综合治理执行难组织领导等方面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1号文件的方式下发,为我省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明确了思路,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意义十分重大。一是体现了省委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高度重视,剑指法院鞭长莫及的关键性、基础性问题,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体现了省委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坚强领导,《通知》明确了与解决执行难息息相关的有关单位工作任务和社会配套制度建设蓝图,充分体现了党对执行工作的大力支持,充分展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三是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通知》充分肯定了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
《通知》指出解决执行难事关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事关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事关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最终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各地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与省两办《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赣办发电〔2017〕28号)、省人大《关于推动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议》精神相结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措施按期落实到位。
《通知》强调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把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长期而持久的政治任务,加强统筹部署,完善“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全省各级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解决执行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加强法院执行组织保障和工作保障。推动执行工作与综治考核、法治建设、文明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考核评价体系深度融合。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从六个方面扎实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工作:
建立执行难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完善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工作合力,齐抓共治执行难。
健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与运用,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拦截、自动惩戒。
推进执行难问题的基层治理,最大限度的发挥基层组织和基层群众协助执行、参与执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惩处拒执犯罪行为,有效树立法治权威。
推进执行工作“五化”建设,人民法院要切实肩负起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主体责任,推进执行协同社会化,推进执行管理精细化,推进执行程序规范化,推进执行手段多元化,推进执行流程集约化,保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