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30
按照《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建立统计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信息公示专栏的通知》要求,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引导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市统计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建立了“统计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信息公示专栏”,对统计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信息向社会予以公示。
统计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信息公示专栏已于8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为全面接受全社会对统计违法行为的监督,体现政府统计工作的公开透明,公示专栏分为专栏介绍、法规文件和人员失信信息三部分。专栏介绍对统计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公示的依据及失信后果进行了介绍和警示,同时公布了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法规文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关于印发《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印发《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的通知等统计法律法规向社会予以公布,让广大群众更多的了解依法惩戒统计失信人员的法律依据;统计人员信息公示将统计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予以公示,公示信息包括统计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单位名称、职务、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