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各类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市信用办、市应急管理局、人民银行抚州中心支行、市文明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抚州海关、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保监会等单位12月10日联合印发了《抚州市信用办 抚州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