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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巢湖市四部门联合出台食品药品领域联合惩戒实施方案

2020-01-20

     1月15日,记者从巢湖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在该市信用办的大力推动下,由巢湖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四部门制定的食品药品领域联合惩戒实施方案终于出台。

  据悉,该方案对联合惩戒的对象、措施及依据、实施方式等内容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对列入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联合惩戒失信名单对象,市场监管部门将以约谈企业、限制担任企业法人及高管、在一定期限内限制生产经营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等方面实施惩戒。

  方案的“重头戏”则是明确了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在联合惩戒对象申请政府性奖补资金支持时,一律取消奖补资金支持,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失信企业在联合惩戒其他部门,获得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相关领域的行政许可,取消失信企业或失信相关人在其他三部门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巢湖市市场监管局通过门户网站、“信用合肥”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名单信息。各联合惩戒部门按照方案约定内容,依托合肥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相互查询、反馈惩戒信息,从而最终达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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