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5
在鹤壁,诚实守信的纳税人今后将可享受多重便利,而失信纳税人将处处受限。在4月份税收宣传月期间,鹤壁市国税局通过“鹤壁市‘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5户纳税“红榜企业”和2户税收失信“黑名单”企业名单,褒扬诚信纳税,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推动诚信体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据悉,推行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由行政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主动公开公示诚信建设“红黑名单”,是贯彻中央、我省关于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对于推动鹤壁市诚信建设制度化,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社会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让诚信纳税人上“红榜”,让税收违法者上“黑名单”。 每年4月份,该局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纳税信用由高到低分为A、B、C、D、M五级,纳税人对其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评。
进入“红榜”名单的守信纳税人可以享受多重便利,不仅可以享受“银税互动”等一系列守信激励措施,还能享受发票领用、涉税辅导、预约办税等“专属化”办税便利。
有“红榜”,也有“黑名单”。达到上“黑名单”条件的,该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对上“黑名单”的纳税人在新办税务登记、领用发票、银行贷款等多方面加以限制,失信纳税人将受到严厉惩罚,寸步难行。
上了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纳税企业,将其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在发票领用方面限量、限额供应,严格控管;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缩短纳税评估周期,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如果是出口企业,其出口退税管理类别直接定为四类,从严审核办理退税。与此同时,还要将有关信息推送给相关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部门,在经营、投融资、出入境、政府采购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税务提醒】积极补缴税款仍有机会从“黑名单”撤下企业上了“黑名单”,并不等于就被判了“死刑”,只要积极补缴税款,仍可争取机会弥补过错。该局税务人员表示,鉴于联合惩戒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重大影响,该局在向税收违法企业行政处罚告知时,会一并提醒其可能面临的惩戒后果,督促企业及时补救、主动缴税,降低不利影响。
据悉,鹤壁市将于7月上旬、10月上旬陆续公布2018年第二批、第三批诚信建设“红黑榜”,进一步增强公民诚信意识,打造信用鹤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