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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公布第一批信用红黑名单,诚信立市开启新模式

2018-06-27

都说“人无信而不立”人是这样,一个企业一个城市同样是如此,为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6月1日,我市开启了诚信立市新模式。

  6月1日上午八点三十分,第一批信用红黑名单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1号会议室召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信用办、15家新闻媒体、40多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家A级纳税企业负责人参加,参加了此次会议。

  发布会现场总计公布了2030条红黑名单信息。其中红名单1850条,涉及A级纳税人、诚信快递员及邮递员2个类别;黑名单180条,涉及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酒驾和终身禁驾人员、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环保领域违法黑名单等6个类别。

  作为首批发布单位,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邮管局等7个部门相关负责人系统介绍了本领域红黑名单工作情况。

  据介绍,截至4月20日,黄石市国地税部门联合评价户数共计18998户。其中,黄石市华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黄石同大冷轧薄板有限公司、黄石三力弹簧有限公司等1840家企业,因诚信纳税被评为A级纳税人,占比9.68%。

  早在2016年,黄石市邮管局就启动了全市快递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建档案、核数据、年评审、树典型等举措大力推进快递行业信用建设。其中,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王益谦、湖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罗文星等服务典型获评2018年度诚信快递员、邮递员。

  与此同时做的不好,上黑榜的也是大有人在,记者了解到黄石市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黄石志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而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成为本次曝光的典型,湖北朗天医药有限公司、湖北创尔换热器有限公司和湖北云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3家失信企业因虚开发票登上重大税收违法黑榜。大冶市君阁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大冶星河模具材料有限公司则因涉嫌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三吨以上,被环保部门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违法企业遭到曝光,严重失信个人也是本次发布会关注的重点。周德才、曹祥福、黄朝明等49人,因醉酒驾驶、再次饮酒驾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童海成、欧仕琼和胡文锦3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或者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而被终生禁驾,同时被纳入首批失信黑名单。

  袁胜宝、熊细凤、马先鹏等96人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市中院执行局现场对他们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黄石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每两个月就会公布一批信用红黑名单,加强信用管理工作,将会形成一种常态化进行,让诚信成为文明黄石的城市名片,市文明办王书南主任指出,信用体系建设是文明城市创建必然要求和应有之义,在2016年4月,黄石获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创建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落实。信用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在全国的影响力也日益扩大:取得了“五个唯一”、“五个第一”的明显成效,即:一是率先于全省在市发改委设立了信用办(副县级),落实了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全省唯一;二是率先以市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黄石市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暂行办法》,全省唯一;三是被国家发改委授予“城市信用建设创新奖”,典型做法被《中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报告2017》蓝皮书收录,全省唯一;四是在全国261个地级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中,连续12个月位列全国前15名,全省唯一;五是率先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红黑名单集中管理和发布制度,全省唯一。

  为加强红黑名单管理,市文明办、市信用办联合出台了《黄石市信用红黑名单及联合奖惩对象管理制度》,这是我市率先于全省出台的地方性信用管理制度,通过红黑名单标准统一认定、数据统一归集、信息集中发布,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对上榜企业和个人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公开曝光,在全市大力营造“人人坚守诚信底线、人人敬畏法律高压线”的舆论氛围。

  下一步,市发改委、市文明办将联合发力,在推进信用红黑名单集中发布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

  对红黑名单对象统一管理。将信用红名单确定为联合激励的对象,信用黑名单为联合惩戒对象,一般性的失信行为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同时,把在重点领域多次发生轻微失信行为或被多个执法部门行政处罚,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的信用主体列为重点关注“灰名单”,对重点关注对象的行政相对人,采取约谈警示、审慎办理约束限制等措施严加管理,并依法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适应的失信联合惩戒,警示仍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黑名单”认定标注,及时转入“黑名单”。

  红黑名单信息统一发布。建立全市统一的红黑名单集中发布制度,原则上,每2个月由市文明办、市信用办牵头组织召开一次全市信用“红黑名单”新闻发布会,每年组织1-2次全市文明诚信单位集中授牌仪式活动。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和网络等多种媒体集中发布,在全市积极营造“点赞诚信、鞭策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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