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3
为提高我县交通运输行业信用意识,营造一个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蓝山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实际,在全县开始实施交通运输领域信用承诺制度。
信用承诺制度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动市场主体提高信用意识,营造诚信经营的重要抓手,因此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是规范我县交通运输相关行业的需要。
本次实施的交通运输领域信用承诺制度的信用承诺对象是向申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或办理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港口水运建设等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及各种类别的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承诺对象应知晓行政许可批准后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在信用建设方面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归集企业、从业人员信用承诺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主管交通运输部门则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表彰奖励、项目申报、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信用分类监管、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等的重要参考。对违背信用承诺的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在“信用永州”等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实行联合惩戒。切实在我县营造出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