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8
记者日前从镇海区人社部门获悉,镇海区政府出台规定,企业拖欠工资达到或超过一定数额、时间,或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将被列入“黑名单”,面临联合惩戒。
数据显示,2017年,镇海受理处置拖欠工资案件294件,涉及1988人,其中建筑业和制造业领域欠薪问题较为突出。据镇海区人社部门负责人介绍,3月底,镇海吹响争创全省“无欠薪”区(县)市的号角,构建事前防范与事后处置并重的工作机制,突破以往处置欠薪行为的“滞后瓶颈”,有效推动全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
目前,镇海全面启动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根据规定,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将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拖欠工资时间达到或超过2个月,或者拖欠工资总额达到或超过50万元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侦办的;伪造、变造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或提供虚假工资考勤记录的;其他因拖欠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据了解,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责任单位,不仅将在政务服务网站和主流媒体上公布,还将通报给发改、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依法依规进行限制,实施联合惩戒。
镇海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被列入“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如改正违法行为且自列入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可被移出“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