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4
最近,不少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更加重视,尤其一些涉及安全生产大型设备的企业,对设备检修、更新细之又细。“安全生产事关企业诚信,一旦出现失信行为,会受到相应惩戒。”一家企业主说。
惩戒企业失信行为,是我县安全生产领域推出的诚信监管新举措。据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郭海锋介绍,我县安全生产领域诚信管理工作从2010年开始启动,通过分档对企业诚信进行监管,并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力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再提升、再精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十分重要,近年来,从国家到省市各级都给予高度重视,为了构建好企业信用机制,促其依法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今年实施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他说。
据介绍,如果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出现一年内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亡人责任事故,或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又或者符合国家级、省级安全生产“黑名单”情形的,则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县发改、经信、科技、公安等多部门参与联合惩戒,划分信息采集、信息告知、信息汇总、信息公布、信息移出和信息修复几大环节。
郭海锋表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为期1年。管理期限尚未届满,若连续进入“黑名单”管理,从第二次纳入“黑名单”管理开始,管理期限为期3年;管理期限届满后3年内,再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管理期限从公布之日起3年。信息采集部门对联合惩戒的“黑名单”信息真实性负责,发现有错误或变更时,及时报送并给予修改或移除,进行信息修复。
“这项制度将在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银行贷款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对生产经营者来说,真正做到动真格、严把关。”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这也标志着我县企业监管从“督促诚信”到“信用监管”的转变,信用承诺的内容也从企业自身的日常管理承诺到许可承诺、事故处理承诺等领域延伸。“用好制度,牢牢守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道底线。”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