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30
近年来,市联合征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信用惩戒体系,协助和配合法院开展民事执行工作。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市联合征信中心牵头起草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铜川市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任务分工,通过推动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共享、健全完善执行工作制度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等措施,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
构建联动执行机制。市法院、市联合征信中心联合开展了针对各级政府、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专项治理。对排查出的失信政府机构,联合约谈了有关政府机构负责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印发了《铜川市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了市法院、市联合征信中心对政府机构失信的信息通报机制,并通过清除存量、防止增量、严格惩戒等措施和建立“一事一办”等机制,推进化解政府机构失信事件。
推进失信联合惩戒。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2批次涉及20个领域的《铜川市守信联合激励措施清单》《铜川市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将失信被执行人作为首个失信联合惩戒领域,建立了由法院发起,检察院、网信、编办、发改、教育等27个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协同机制。有关部门对拟评选、表彰、奖励的信用主体进行信用核查时,部分企业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失去了参与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