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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中院积极参与构建失信联合惩戒体系破解执行难

2018-07-03

近日,泉州市政府印发了《泉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提升我市社会诚信水平,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实施方案》要求

  一要建立褒扬和记录守信行为机制

  通过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为守信行为人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优化行政监管安排;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等。

  二要建立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

  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对失信行为的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通过完善个人信用记录,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三要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红黑名单”协同管理和退出机制

  规范对“红黑名单”的认定依据、共享使用、奖惩实施和警示关注;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联动和信用信息共享使用机制;明确“红黑名单”退出机制。

  泉州中院积极响应该《实施方案》

  一是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规范失信名单纳入、退出和信用恢复制度,实时开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工作。

  二是严格把关失信信息公开与共享。2017年以来,泉州两级法院及时准确更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6.3万人次,在微信公众号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6期,供各有关单位查询并采取惩戒措施。

  三是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泉州两级法院加大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动配合,依法打击拒执犯罪,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以来,共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执罪等犯罪线索120件125人,判决51件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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