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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与上海黄浦区达成长三角信用一体化战略合作

2020-07-10

     昨日下午,“浙江丽水市-上海黄浦区”加强信用联动推动长三角信用一体化战略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在我市举行,标志着丽水与黄浦两地正式迈出了信用共建、共享、共融的步伐。

  近年来,我市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为重点,扎实推动“信用丽水”建设,截至2019年12月份,我市在全国地级市中信用监测排名为13名,综合信用指数为 86.88,与 2019 年初相比排名上升 46 位,较去年同期上升 39 位。截至目前,我市已连续12个月稳定在全国前30强。尤其是去年以来,我市在全国开创性探索建立生态信用体系,即“一份清单”:生态信用行为正负面清单,“三个评价”:个人、企业、村级三主体信用评价管理,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提供了“丽水思路”。

  作为长三角核心区块成员之一,近年来,黄浦区高度重视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提升城区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有力支撑。今年,黄浦区发布了《黄浦区加快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了信用长三角合作四大方面工作,着力推进区信用平台网站建设、信用应用创新、信用监管、信用长三角机制、优化城区信用环境等内容,全力打造“信用让黄浦更上海”品牌。

  据了解,自《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以来,我市抢抓高铁时代、航空时代、数字经济、5G时代所赋予的跨越发展机遇,进入长三角一体化“密集施工期”,专门成立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暨高质量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领导小组,出台了《丽水市全方位深度接轨上海、高质量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工作方案》,并将信用长三角一体化作为关键环节,力争在借船出海、借梯登高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此次签约后,丽水与黄埔将携手共建两地信用友好合作桥梁,深化信用信息公开,强化信用成果应用,推动异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等,逐步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互认共享机制、社会信用区域联合奖惩机制、信用工作“1+X”沟通交流机制等三大机制,推动信用监管工作联合共建、信用服务产品应用共享、诚信宣传氛围和谐共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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