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最新部署要求,深化提升全市信用工作成效,加速推动实现“诚信唐山”建设工作“争第一、创唯一”的目标,近日,市信用办印发《关于集中开展“诚信唐山”建设“四个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即日起至2020年底前集中开展“信易贷”、“双公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四个提升”专项行动。
集中开展“信易贷”工作提升行动。积极推进我市地方平台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简称国家“信易贷”平台)对接,积极组织本地金融机构全部入驻国家“信易贷”平台,积极引导发动辖区内企业注册入驻国家“信易贷”平台,让更多中小微企业关注、入驻平台,获得融资服务。
集中开展“双公示”工作提升行动。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双公示”工作的全面评估;要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或本级信用网站公示,并及时共享到信用信息平台,杜绝迟报、瞒报、漏报情况发生,同时确保信息归集共享的完整性。
集中开展信用承诺工作提升行动。梳理进驻各级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中实行承诺的事项,广泛组织开展主动信用承诺,通过日常监管、办理各类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及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中,主动对市场主体进行诚信教育并引导其做出书面信用承诺;继续落实好《关于在全市各领域各行业建立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要求,不断建立完善审批替代型、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制,信用承诺书及时归集发布到信用信息平台。
集中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提升行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少于8次的全市信用修复专题培训,集中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修复规定,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全国一体化协同信用修复系统”,指导帮助行政处罚已履行、失信行为已整改,且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在信用门户网站已满最短公示期的企业修复失信记录,确保全市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率达到90%以上。
此外,《方案》要求在集中开展好“四个提升”专项行动外,按既定部署持续推进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联合奖惩等工作。
《方案》紧扣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指标,抓重点、破难点,通过集中开展“四个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动2020年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际成效,以“诚信唐山”建设促进唐山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