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6
1日,市工商局发布信息:经过3个月的研发测试,长春市失信联合惩戒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标志着我市构建信用监管体系跨出关键一步。
实施联合惩戒,信用信息共享是关键。该平台限制信息模块,具备让一条失信信息“尽人皆知”的功能,真正发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作用。
截至目前,联合惩戒平台已由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录入失信信息86条。也就是说,我市已有86家市场主体因连续三年未进行年报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因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制假售假情节严重,将一并受到联合惩戒。这些失信市场主体受限制的领域包括:限制取得各相关领域任职资质、限制工程招投标、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部分高消费、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等。
长春市联合惩戒平台由市工商局自主研发,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运行,有五大功能模块,分别为限制信息录入、限制信息解除、限制信息查询、限制信息接收、联合惩戒限制事项管理。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建委、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是联合惩戒平台试点单位,上半年,部门间信息推送软件已在上述单位先行先试。
联合惩戒平台整合了试点单位的数据,实现市场主体“失信”数据互联互通。比如,工商部门接收到法院传递的“老赖”信息后,将不予受理“老赖”的执照办理申请;其他部门发现某企业有失信记录或受处罚信息,将在银行贷款、工程竞标等方面对失信企业“一票否决”。
“这是用‘制度+技术’加快推进联合惩戒的新探索,是一种更为有效的信用监管新技术。”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平台推送软件能实时接收多个部门传递的失信信息,信用信息共享后,各部门再利用各自业务系统实施专项惩戒,为联合惩戒再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