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7
答:莱芜《规划》以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基本完善为总体目标,2016年至2018年为基础建设阶段,2019年至2020年为完善提升阶段,逐步提高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1.2016年。启动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开通“信用莱芜”官方网站。法院、工商、税务、海关等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步建成,并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通。初步建立区域内企业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查询服务,并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联通。
2.2017年。编办、民政、科协等部门建成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通。初步建立区域内“非企业法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提供非企业法人信用信息基础查询服务,并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联通,通过全省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的中期评估验收。
3.2018年。全市所有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全部建成,并实现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通。初步整合法院、公安、金融等方面的个人信用信息,初步建立“个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并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联通;基本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全省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的全面评估验收。
4.2019年—2020年。基本建成全市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覆盖全市、互联共享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功能齐备、运行良好,实现与省级平台的无缝隙对接;建成比较完善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
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部门和单位众多,有大量的统筹和协调工作,请问人名银行将采取何种有效机制来促进这方面的工作?
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推进该项工作需要包括人民银行在内的各部门的努力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共同把这项工作向前推进。
从制度机制层面,我们建立了莱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改委和人民银行牵头,39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和推进相关工作。同时,两家牵头单位在前期研究制订了莱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并制定了详细的任务分解表,明确了责任单位,确定了完成时限,确保相关工作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大与相关单位的协同配合力度,推动我市2016-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任务落地见效,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目标,进一步优化全市信用和金融生态环境,努力为“诚信莱芜”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问:我市已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请问这项改革对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什么意义?
答: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将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推动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间广泛共享和有效应用。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要求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原来要求企业使用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相关业务的,一律改为使用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按照上级要求,我局积极与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对接有关工作,联合印发了贯彻通知,并已于今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五证合一”是“三证合一”基础上的深化,是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对进一步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将起到积极作用。
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减的是政府权力、增的是创业激情和市场活力,拉近的是与群众之间的感情距离,强化的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五证合一”对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三个方面的作用:
1、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利于整合现有的信息资源,通过统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有效激活分散于各部门间的登记、监管信息,建立真实可靠的企业信用体系基础数据库,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各界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2、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利于聚合多部门监管力量,构建动态化的监管格局。通过统一规范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能够将各部门与企业相关的信用信息即时“晒”出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3、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利于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倒逼企业树立信用意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创造条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不良信息记录和违法行为的企业将会受到多部门的联动约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目标。这表明,实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已经逐步落到实处,市场主体的诚实守信必将推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问:请问诚信建设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什么关系?请介绍一下我市企业诚信红黑榜的有关情况。
答:国以诚立心,人以诚立身。对任何一个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来说,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没有财富;没有信用,就不可能在新一轮的发展中胜出。诚信建设是一个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是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一个重要测评指标,包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诚信奖惩制度和诚信教育实践三项测评内容。文明城市创建不是把诚信作为“光秃秃”的单项指标考核,诚信的整体建设往往是浸润在各种文明创建载体之中,比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挖掘传统优秀文化中的诚信资源),比如文明单位创建(倡导单位日常活动中诚信经营)、比如文明旅游(弘扬旅游行业中的诚信文化)……正是不同的文明创建载体的相互作用,汇聚成一种诚信的力量,让诚信观念传播的更快。
为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市文明委制定了《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莱文明〔2014〕9号),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27个部门印发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建立了企业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2014年11月4日,我市首次发布诚信“红黑榜”,其中上红榜企业155家,上黑榜企业3家。2015年4月15日,再次集中发布诚信“红黑榜”,其中红榜企业154家,黑榜企业10家。今年4月份,发布了2016年第一批企业诚信“红黑榜”,其中红榜企业116家,黑榜企业8家。通过发布企业诚信“红黑榜”,营造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讲诚实、守信用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