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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不断扩大联合惩戒范围

2018-07-30

     黑名单制度建设是打击严重失信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重要手段。近日,由嘉兴市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牵头的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情况通报会在嘉兴市成功举行,会议集中发布了一批“黑名单”,涉及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产品质量等领域。

  近年来,嘉兴市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信用制度、联合奖惩成效初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初步建成,为规范嘉兴市市场经济秩序、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起到了重要作用。

  根据最新一期全国城市综合信用监测数据显示,今年5月,嘉兴市在全国262个地级市中位列第27,排名相对靠前。

  “我们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严厉打击市场各种严重失信行为,提高违法失信行为成本,倒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打造良好市场环境。”市发改委副主任沈卫东说,加快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意义重大。

  公开发布失信黑名单信息是推动全社会共同联合惩戒严重失信的基础。目前,嘉兴市已实现失信黑名单信息公开发布常态化,共有28个市级部门建立33个行业领域的失信黑名单制度,其中有12个部门、12个领域自去年8月正式通过“信用嘉兴”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发布黑名单信息,今年又新增4个部门、4个领域公开发布黑名单信息,分别是市民政局的社会组织失信黑名单、市国土资源局的购地用地主体黑名单、市安监局的安全生产黑名单和市质监局的严重质量失信黑名单。此外,嘉兴市法院、司法、税务、环保等16个部门公开发布16个行业领域黑名单信息42070条,第三方机构和社会公众均可通过“信用嘉兴”网站公开查询获取黑名单信息。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是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主体。为了推动备忘录中的联合惩戒措施落地,嘉兴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实践,对失信黑名单对象实施联合惩戒的领域不断扩大。在金融领域方面,嘉兴市以“银税互动”、“绿色贷款”、信息共享交换等方式,在金融领域实现了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环保严重违法黑名单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企业等黑名单对象的联合惩戒。今年1至5月,嘉兴市银行机构共对43家环保黑名单企业压降贷款13058万元,其中27家企业贷款额度被压降到零,对8家食品安全失信主体实施贷款限制。

  据介绍,为对失信被执行人有效实施信用惩戒,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2013年嘉兴市法院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制度以来,嘉兴市已有44297名自然人和9859家法人及其他组织当事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市法院、市场监管、人民银行和银监等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至6月底,嘉兴市已有4706名自然人和1682家法人及其他组织当事人履行义务,被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撤销。

  “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能够有效解决当前普遍面临的‘执行难’问题,迫使被执行人切实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说,失信黑名单制度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手段,能够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整个社会形成诚实守信氛围。

  在公共领域方面,嘉兴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建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进行联合惩戒,“无欠薪”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上半年,已为2700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2000万元;部分重点项目招标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和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投标;禁止嘉兴市土地市场综合评价D级的黑名单对象参与新的土地竞买。

  下阶段,嘉兴市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加快重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失信黑名单制度覆盖面,以信息共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惩戒,提高严重失信行为成本,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同时,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进行信用修复,纠正失信行为和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加快建立信用修复和“黑名单”退出机制,以提高整体社会信用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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