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0
2018年7月4日,厦门港口管理局正式对社会公布了《关于港航生产经营人“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管理规定》,守法诚信获褒奖、违法失信受惩戒的联动机制得以完善。修订后的“规定”将于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根据“规定”,经营人信用等级每年评级一次,评定结果将作为港航生产经营“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的划分依据。名单出炉之后,厦门港口管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名单内企业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厦门港口行业的经营与发展。
“规定”旨在建立、健全红黑名单管理与应用制度,规范港航领域红黑名单的认定、奖惩、修复和退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提升厦门港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规定”明确指出,信用等级为C级的经营人,将被纳入“信用重点监测对象名单”,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各部门对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企业将加大日常监督和检查的频次,以便及时追踪其整改情况,切实做好港航信用分级监管工作,确保“激励守信,惩戒失信”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