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2
4月28日,湖州市长兴县发布2019年第一季度诚信“红黑榜”。发布的“红榜”内容包括,长兴市场监管局、文广旅体局、农业农村局分别通报的诚信企业588家,诚信经营户21家,诚信个人10人。
在企业和个人失信(即“黑榜”)方面,长兴人民法通报了18个失信被执行人(“老赖”)。长兴市场监管局通报了失信企业——长兴天悦食品有限公司。据介绍,该公司当事人因涉嫌食品安全犯罪,长兴市场监管局将案件移送长兴公安局。去年8月份,当事人肖福娣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长兴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此次是长兴第十次发布‘红黑榜’,从发布的情况来看,红榜数量在增多,黑榜数量在减少,诚信建设成效明显。 ”长兴文明办副主任彭小财说,“长兴通过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进一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
2016年11月4日,长兴县委宣传部、文明办主办的诚信“红黑榜”发布会召开,这是省内县域发布的首个综合性的诚信“红黑榜”。
根据长兴县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文明办负责召集联席会议,26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将需通报的涉及诚信方面的内容上报至文明办,文明办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发布范围为,围绕企业产品质量、环保信用评级情况、企业经营状况、建筑企业信用情况、企业纳税情况、虚假广告媒体名单、农产品质量、企业对生效判决文书履行情况(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项目,对企业、单位、个人进行信用评价。
据介绍,长兴文明办在多次发布诚信“红黑榜”取得好办法和好经验的基础上,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如褒奖惩戒措施方面,列入失信“黑榜”的企业和个人,各责任单位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半年,半年后,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其检查验收,整改效果较好的,解除惩戒措施;对整改不力的,采取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追究责任等更加严厉的措施予以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