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5
近年来,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红利兑现更好激发经济活力。这背后,离不开税务稽查“利剑”的保驾护航。记者了解到,咸阳市税务局持续推进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各项工作,有效维护公平营商和减税降费成果。
咸阳一家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谈起税收违法“黑名单”,至今心有余悸,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银行也降低了授信额度,就连多年积累的老客户得知其上了“黑名单”也终止了合作,一时间资金周转、生产经营陷入前所未有的困难。
原来,该负责人抱着侥幸心理,曾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面对“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境地,该负责人深感恐慌,积极缴纳所欠税款、罚款及滞纳金,力求早日撤出税收违法“黑名单”。
将企业纳税信用与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信息“捆绑”起来,税收违法“黑名单”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记者了解到,早在2015年,咸阳市税务局与咸阳市发改委、市信用管理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咸阳市中心支行、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签订《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形成惩戒失信的强大合力。
咸阳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杨成介绍,“对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当事人,一旦入了‘黑名单’,信息会共享至联合惩戒相关部门,当事人将受到阻止出境、融资授信、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等多项联合惩戒措施。”
部门贯通,是做好税收“黑名单”工作的基本保障。杨成介绍,目前,咸阳市税务局将6户企业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信息系统。在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中,咸阳税务稽查部门先后集中力量开展农副产品收购、机动车销售发票等行业性专项整治,并与公安、市场监督等多个部门开展跨区域联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2018年底,税务总局出台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将逃避追缴欠税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由“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下调为“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黑名单”公布时限由2年延长为3年。杨成表示,“黑名单”案件纳入门槛降低,对失信行为的惩戒进一步加大。
此外,为扩大税收“黑名单”影响力、震慑力,咸阳市税务局持续开展专题宣传,向纳税人发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戒措施》,在办税大厅导税台和滚动电子屏摆放、播放“黑名单”相关政策,并组织纳税人收看《税收违法“黑名单”里的罪与罚》等专题片,进一步扩大税收“黑名单”及联合惩戒相关知识普及和预警防范。
同时记者获悉,咸阳市税务局积极加入“诚信咸阳”建设,将纳税信用写入咸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通过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加大信用联合奖惩力度等措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让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蔚然成风。
只有诚信经营,才能行稳致远。杨成提醒广大纳税人:“要珍惜纳税信用,积极配合税务人员完成涉税、纳税义务,远离税收违法‘黑名单’。”
“下一步,我们一方面深入开展宣传普法教育,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稽查‘利剑’作用,持续推进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维护公平正义税收秩序,促进税收营商环境优化。” 杨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