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8
为推进涉林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沂源县农业和农村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工作责任,四项措施保障社会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的构建。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及处罚“双公示”制度。每周二下午准时上报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对涉林企业遵守林业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对木材、种苗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检查核实,并及时对抽查的结果予以公示,确保监管到位。
三是加大企业信用信息惩戒。对违法失信者及失信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应用到行政审批、工程招标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对信用较差者在项目安排方面给予相应限制,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形成社会信用良好氛围。在林业系统组织普法培训班,培训人数达100多人次,发放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