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8
6月26日,记者从省政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月协商座谈会上获悉,截至目前,中央、省委确定的37项联合惩戒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全省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23.38万例,“老赖”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
会上,来自我省司法部门的几位负责同志介绍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情况。2017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后,省委政法委牵头39家省直部门,成立失信惩戒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列出任务清单,逐项限期落实。目前,中央、省委确定的37项联合惩戒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失信被执行人在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参加招投标,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授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金融机构授信,乘坐火车、飞机等方面都受到限制。
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世科介绍,全省法院已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23.38万例,限制高消费77.22万例,限制乘坐飞机93.33万例,限制乘坐高铁31.01万例。2016年4月,三门峡市一名“老赖”到南极旅游,因买不了回程机票不得不立即还清欠款,事件的起因就是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依法将其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来,有大量被执行人慑于被列入“黑名单”的威力,选择了主动履行义务,一大批案件得到执结。
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不仅高消费受限,还有坐牢的可能。据悉,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全省各市和大部分县(市、区)也出台文件,把打击拒执犯罪纳入检察、公安机关考核,62个县级公安局在法院设立警务室,配合支持法院工作。2017年,全省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3652人,判处有期徒刑617人;2018年,以拒执罪判处刑罚1846人,判处有期徒刑414人。对拒执案件的判处,有力打击了“老赖”,彰显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