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2
4月23日,记者从潍坊市工商局获悉,潍坊市工商局官方网站公示了我市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539家企业。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按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目前,这3539家企业符合到2018年7月中旬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条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将被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一系列经营行为将受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依法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未办理变更的应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将实施联合惩戒,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政府采购、驰名商标认定、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两代表一委员、“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授予荣誉称号等多个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为促进守法诚信经营,潍坊市工商局提醒相关企业:尽快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办理注销等手续,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以免给正常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