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8
自2018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共同部署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扎实推进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守信处处便利、失信步步难行”的良好氛围。
在开展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工作中,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有26起相关案件已经移交公安机关办理,2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已经被录入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系统,6名达到降级标准的纳税人信用等级已经被降为D级。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还加强与泸州市信用信息办公室的合作,开展了联合惩戒信息互通。对已经公布的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依法采取阻止出境、限制贷款等18种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真正做到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